向心夫婦終脫罪 困台千日尚難返鄉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9月6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鄭竣凱)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苦等多年終於洗脫“間諜”罪名後,夫婦二人遭控洗錢罪6日也獲台灣“高等法院”無罪判決。儘管“間諜”、洗錢罪名均獲無罪判決,向心夫婦繼續被法院以“有逃亡可能”為由,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短時間內無法歸鄉。 一名自稱“大陸間諜”的男子王立強2019年在澳大利亞向當地媒體爆料稱,自己被向心夫婦名下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吸收,以間諜身份到台灣發展網軍組織,通過對台灣當局進行攻擊以影響大選。 該“烏龍爆料”發生時,向心夫婦正好身處台灣,遂在2019年11月24日離鏡前被檢察機關以違反台灣“國安法”列為被告,從此遭當局限制出境。 向心夫婦。圖源:台“中央社” 經過連番調查,台灣檢察機構未能發現向心夫婦涉嫌“間諜”罪名的相關證據,轉而又以洗錢罪名起訴向心夫婦,過程中仍舊沒有發現有效證據,4年內連續上演法院判處無罪、檢察機關上訴的循環。 8月17日,台灣高等檢察署認定,因證據不足,不再就“間諜”罪名起訴向心夫婦。9月6日,台高等法院就向心夫婦洗錢罪,二審作出無罪判決。無論是“間諜”,還是“洗錢犯”,向心夫婦所涉的罪名均經不起事實的檢驗。 針對台灣檢察機關的連番起訴,向心曾表示,“我並非台灣的敵人,卻被送上法庭演戲,檢方的起訴錯誤超過100個”,龔青也在法庭喊冤,“我只是家庭主婦,從來不會參與經營公司,更不會洗錢”。 恰巧碰上台灣大選前的敏感時機,向心夫婦案成為民進黨當局無端指控大陸介入選舉的“指標性案例”。該案在2020年大選前鬧得沸沸揚揚,選後檢察機關卻拿不出任何具體證據,有台媒評論指,此類“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政治性案件,傷害的是台灣民主法治根基。 實際上,民進黨當局以“間諜”、“國安”等關鍵詞創造政治性案件,並非只有向心夫婦案。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等5人曾被指控在台灣發展組織、違反台灣“國安法”,最終被獲無罪判決;前立委羅志明涉“間諜”罪也因缺乏證據,獲無罪判決。 當然,更早前,藍營執政時期也有鬱鬱而終的前中央社女記者郭玫蘭等檢調濫訴事件。 雖然最終成功洗脫罪名,向心夫婦已被迫在台灣逗留的時間記錄還將繼續刷新,為選舉利益操弄出政治性案件的鬧劇,也許還在台灣繼續上演。 【編輯:李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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