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裁定台灣傾銷聚碳酸酯,引島內強烈關注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15日電 中國商務部網站14日發佈公告,宣布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PC)課征反傾銷稅,此消息一出,引發島內各界強烈關注。 圖為由聚碳酸酯製作的彩色半透明外牆。圖來自網絡 中國商務部的公告稱,大陸於2022年11月30日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目前初步裁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大陸《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3年8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台灣各公司生產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據悉,聚碳酸酯主要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領域。 台灣“財政部”統計顯示,2021年台灣出口至大陸的“初級形狀聚碳酸酯”金額約10.6億美元、重量約32.6萬噸,占台灣聚碳酸酯總出口值的75%;2022年出口至大陸約8.3億美元、重量30.4萬噸,占台灣聚碳酸酯總出口值的78.5%。 以今年前7個月來說,台灣出口至大陸的聚碳酸酯(初級狀態)金額約3.45億美元、重量15.8萬噸,占比73.5%。 台灣“經濟部”官員稱,大陸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最終判決預估11月30日出爐,如果認定傾銷不成立,就會把保證金交還廠商;如果立案,便不會交還保證金。但若成立而廠商認為大陸調查方式有瑕疵、不公平,才可能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提出訴訟。 台灣“中央社”14日援引島內專家的話稱,聚碳酸酯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早收清單小項之一,“對岸變相取消紅利,恐要注意後續是否波及其他”。 台灣“中華經濟研究院”學者顔慧欣稱,按照調查期程來看,大陸做法都在相關規範里,儘管時間點有些敏感,恰逢賴清德竄訪巴拉圭、“過境”美國。 顔慧欣說,這個品項是ECFA早收列表項目,恐必須注意其他項目會不會也成為對台經濟壓力。 致理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副教授張弘遠稱,聚碳酸酯關稅減讓紅利現已不再,早收清單保護傘無效了。 張弘遠認為,商務部認定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傾銷成立,這是較為經濟方面的考慮,台塑集團、奇美等台灣公司在聚碳酸酯是領導廠商。(完) 【編輯:許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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