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通過國安修法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中聯辦表態香港新聞網5月19日電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5月18日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廣大澳門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表示,這標誌著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工作圓滿順利完成,對此表示祝賀和支持。 資料圖。圖源:香港中通社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澳門特別行政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具有重要意義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5月18日發表談話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今天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廣大澳門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發言人指出,回歸以來,澳門特別行政區一直高度重視和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2009年,落實澳門基本法第23條規定,制定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2016年,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主動修改立法會選舉法,增加“防獨”條款。2018年,成立由行政長官任主席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此次又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新形勢的需要,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修訂,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進一步夯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根基。這些都充分展現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和社會各界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值得充分肯定。 發言人表示,香港、澳門回歸以來的實踐充分證明,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必須持之以恒推進制度機制建設。當前國際環境日趨錯綜複雜,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面臨新的挑戰。只有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不斷築牢制度機制防線,才能經受住風險考驗,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別行政區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希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和社會各界堅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大力弘揚愛國愛澳優良傳統,持續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建設,以更高水平的國家安全護航更高水平的繁榮發展,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不斷譜寫新篇章,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澳門中聯辦:支持澳門立法會審議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 據“澳門中聯辦”微信公眾號消息,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表示,5月1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全票表決通過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該法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這標誌著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工作圓滿順利完成,我們對此表示祝賀和支持。 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因應內外安全形勢變化,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有效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主體責任。修改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符合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該法案獲得通過,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機制,有利於進一步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有利於進一步保障澳門居民權利自由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良好營商環境,對於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發言人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修法過程中尊重澳門法治傳統,充分借鑒世界各地的立法經驗,從總體要求、法律定位、實體法、程序法以及組織法規範等多個方面作出完善,法理依據充分、程序科學民主、內容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踴躍建言,超九成意見支持修法,具備堅實民意基礎。 發言人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將繼續堅定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全面準確實施修改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總體形勢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宣傳教育,不斷提升澳門居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推動具有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完) 【編輯:紀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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