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4月28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8日)宣布,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在2025年5月1日生效。 李家超出席勞動節酒會致辭時表示,特區政府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為僱主分擔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支出,以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他又說,當局會繼續與勞資雙方進行溝通,協力讓僱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以達致勞資雙贏。 李家超: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曾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相關法例於2025年的一個指定日期(轉制日)正式實施,當局將有序推行有關政策,讓僱主有充足時間適應。強調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比率,以及最高款額維持不變,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和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仍可繼續用於“對沖”遣散費或長服金。 此外,取消“對沖”設有“豁免”安排,僱主的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可繼續“對沖”,僱員轉制日前僱傭期的遣散費/長服金,並以僱員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月薪計算。僱員轉制日或之後僱傭期的遣散費/長服金則不可對沖,並以僱員終止僱傭前最後一個月的月薪計算。 孫玉菡又說,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會設立總額達332億港元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25年補貼。資助的計算方式是讓僱主在過渡初期可獲較多支援,資助比率會在 25 年資助期內遞減。僱主每年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後部分的支出總額在50萬元之內的個案,取消“對沖”後首九年均設有“封頂”安排(即僱主負擔的上限),首3年僱主最多承擔每名員工3000港元遣散費/長服金,其餘由政府支付;第10年僱主須支付8成。若支出總額超出50萬上限,僱主在取消對沖後首12年亦可獲得資助。(完) 【編輯:孟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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