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違國安法案押後至本月13日再訊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12月1日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律政司三度敗訴後,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案件原定今日(12月1日)開審,律政司向法庭申請押後審訊,高等法院今日開庭處理,法官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再提訊。 黎智英今早由囚車押上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律政司今早10時半到高等法院申請押後黎智英案開審日期,以待人大釋法結果,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處理。律政司表示是次申請短暫押後案件後會再申請押後,審期亦須另行排期,各方法律代表將會互相了解適合檔期,法官押後案件至12月13日開庭再訊。 黎智英聘請的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並沒有到庭,由本地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彭耀鴻在庭上提到即使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上訴庭及終審法院都同意被告聘請海外大律師,但入境處仍未批出Tim Owen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令他今日無法到庭。 同案6名被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 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該案件押後至黎智英案審結後才處理求情及判刑。而黎智英案暫定有6名污點或特赦證人出庭頂證,當中包括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 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及3間公司否認四罪,案件原本預訂在12月1日開審,估計審期30日,預期至明年1月20日審結。 【編輯:張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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