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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規外食引第五波疫情 兩國泰空少不認罪分享到:
![]() ![]() ![]() ![]() ![]() ![]() 香港新聞網8月16日電 兩名獲豁免檢疫的國泰航空前機艙服務員,去年12月違規外出及用膳,引致變種病毒流入香港社區,兩人共被控3罪,案件於15日開審。兩名被告警誡下說,國泰的電郵指引容許外出用膳、買食物和探朋友,因此不知道違規。 香港中通社圖片 兩名被告分別為黃昱龍和劉諾宏,他們報稱無業。他們早前承認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但不被法庭接納,二人改為不認罪。 兩被告案發時為國泰機艙服務員,兩人於去年12月24日及25日抵港,需遵從醫學監察至今年1月13及14日,條件包括避免非必要社交接觸,除非進行必要活動,否則需在抵港後第3天新冠檢測陰性才能離開監察地點。但去年12月25日,黃昱龍曾到劉諾宏的住所探訪,劉諾宏同日曾出外提取包裹。劉諾宏還於兩天後,曾與父親到食肆望月樓用膳。 控方表示,警誡下,黃昱龍表示不認為有違反醫學監察的條件,重申不知道外出屬違規,並已遵守國泰的電郵的指示,包括可以買食物和探朋友。 而劉諾宏在警誡下表示,機場職員沒有向他解釋須遵守的條件,只要求他每天量體溫和在抵港第3天接受強制測試。國泰機艙服務員總經理曾發出電郵,內容提及“職員沒有被禁參加當地活動,例如外出用膳、接孩子放學或探訪朋友”,因此他認為,與父親吃飯沒有問題。 現任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總港口衛生主任梁耀康在盤問下同意,防疫條例的內容經常改變,條例沒界定“必要活動”定義,但航空公司一旦有疑問,應向政府部門查詢。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聆訊16日繼續。(完) 【編輯: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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