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涉暴動案4人窩藏工廈逾年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7月14日電 (記者 崔靜雯)香港警方14日通報,接獲線報指4名被通緝人士計劃離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13日凌晨於西貢一個碼頭將4人拘捕,年齡介乎16至24歲,均在2019年6月及10月期間涉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並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間缺席審訊,被法庭通緝。4人已窩藏工廈超過一年。 同時,警方13日晚上拘捕一名34歲男子,報稱為貨倉管理員,涉嫌協助罪犯罪。34歲男子涉窩藏人士,並負責轉移及間歇性提供食物。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前年起,有社交頻道成員向正等候審訊人士遊說,慫恿他們棄保潛逃,但須預繳部分費用。在前年10月27日,4人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遭拒絕。隨後該頻道成員將4人窩藏在工廈,工廈環境惡劣,屋內沒有窗戶,4人逾一年沒有出門,靠人偶爾送食物充飢。 香港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 李桂華指,因擔心警方追查行蹤,該頻道成員偶爾還轉移窩藏地點,是將4人封在紙箱內運往新的窩藏地點。4人不會提前知道新地點,亦累計被苛索超過40萬港元“偷渡費”。截至今年初,該頻道成員不再為窩藏地點交租和提供食物,4人只能自行買乾糧充飢,直到13日被警方拘捕。李桂華說,4人被捕時均長髮披肩、身體消瘦,十分憔悴,完全不像年輕人。 李桂華指出,曾承諾安排4人離港的該頻道成員中,部分人已到外國,但仍以“眾籌”為名要求4人繼續拍片講述自己慘況,惟4人並無收到款項。 他續指,警方會繼續追查該頻道成員是否仍有餘黨在港、“眾籌”款項去向,以及是否牽涉其他罪行。他批評該頻道成員“吃人血饅頭”,呼籲有相同經歷的人盡快通知警方。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指,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為2019年參與“黑暴”期間被槍傷的中學生曾志健,被控一項暴動及兩項襲警罪;他在2020年12月缺席聆訊。 曾志健13日在西貢因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被捕,14日下午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期間須還押。(完) 【編輯: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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