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說:洋奴嘴臉賊心不死 香港爆錘“十三妖”24日,香港官方重磅宣布,給潛逃海外、至今仍在興風作浪的十三名國安逃犯送上“聖誕禮物”。 當天早上,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權,在憲報刊登公告,指明對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7人實施4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 該新聞公佈後,鄧炳強、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召開一場記者會,公佈再對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并采取相關措施,包括鐘劍華、鐘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各懸賞100萬港元。 本次執法行動是香港警方繼去年依法通緝袁弓夷、許穎婷等13名反中亂港分子,以及今年6月依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羅冠聰等6名反中亂港分子實施指明潛逃者執法行動後,再度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采取執法行動。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對此發表聲明,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對已通緝的7名反中亂港分子實施指明潛逃者執法行動,并通緝6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切實維護法律尊嚴、捍衛國家安全。 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回應外媒記者有關提問時表示,中方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履職,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 一天內針對國安逃犯的兩大措施,究竟這“十三妖”都做了些什麼危害國安的事情? 首先是被通緝的6名逃犯。據披露,鐘劍華於本年5月至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鄭敬基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佈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而何良懋自2022年7月27日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併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至於鐘翰林,劉珈汶以及張晞晴,警方指他們分別以“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香港民主委員會”以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的身份發佈文章,并多次透過不同平台,鼓吹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制裁”等。 警方指出,6名逃犯干犯的罪行有所不同,但共同點是出賣自己國家和香港,罔顧他人利益;包括多次通過不同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采取其他敵對行動。 至於被撤銷護照的7人,鄧炳強表示,許智峯等7人在海外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及意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他們發表所謂“報告”及會見外國政客和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 又是“請求外國‘制裁’”!庭審百餘日的黎智英案中,就多次被披露出現過同樣的字眼。洋奴嘴臉,一丘之貉。 鄧炳強提到,許智峯涉及偽造文件,當局已發公告,會沒收許智峯的犯罪得益,防止他利用得益從事國家安全行為;另將郭榮鏗、任建峰的大律師資格撤銷,及罷免袁弓夷7間公司的董事職位。系列措施是應對、打擊、阻嚇和防止潛逃行為,以及對潛逃者施以重錘打擊,并促使他們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 這次的措施有一項值得留意,那就是涉及“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鄧炳強強調,除了獲保安局局長批予特許授權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包括向他們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專頁提供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警方會嚴正執法。 警方指國安處較早前已經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呼籲通緝人士懸崖勒馬、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編輯:陳卓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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